办理机构:南通市物价局
申办材料:
1.申请核定、调整制剂零售价格的报告(2份);
2.本单位制剂室基本情况、制剂成本、价格测算资料;
3.制剂许可证、制剂生产批准文件、制剂药物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;
4.成本认证报告。
许可(服务)依据:
1.《江苏省定价目录》
2.《江苏省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价工[2003]114号)
办理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批复
收费标准及依据:免费
办理地址: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物价局窗口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(上午:8:30-12:00 下午:2:00-5:30)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:85518637
投诉电话:85512909、85594517
网址:www.ntwj.gov.cn
E-mail:ntwjj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