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:南通市环境保护局
申报材料:
1.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》;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.《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书》;
4.管理制度及台帐记录样式;
5.项目设计、建设的有关材料,包括工程竣工及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材料;
6.现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,还须提交上年度排污申报登记表(复印件)及企业经营危险废物工作总结。
许可(服务)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五十七条;
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七条第二款、第三款。
办理程序:
1.申请人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及法定材料至市环保局窗口,窗口人员当场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;
2.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对实质内容进行核查;
3.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。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免费
办理地址:南通市跃龙路38号
办公时间:9:00-12:00 13:30-17:30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:0513-85521167
投诉电话:0513-85505234
网址:www.nthb.cn
E-mail:spzxhbck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