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开设银行帐户的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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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: 南通市财政局
申报材料:
1.单位签章的《南通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开户申请书》。
2.纳入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单位签章的财政分户印鉴卡和《南通市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协议书》。
3.变更帐户的,出具单位和相关银行签章的《销户申请书》。
4.开设基建帐户的,出具计委批准的基建立项报告。
许可(服务)依据:
1.南通市财政局《关于预算外实行收缴分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通财预外[2000]7号)。
办理程序:
1.单位到窗口领取开户申请书。
2.应纳入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的单位加领印鉴卡和协议书。
3.单位将申请书或印鉴卡、协议书、销户证明,交窗口受理。
4.核准。
5.单位取卡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 免费
承诺时限: 3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: 0513-85531735,85594196
投诉电话: 0513-855052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