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 南通市文化局
申报材料
1.申请报告;
2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;
4.资金信用证明;
5.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房合同;
6.公安机关和消防安全审核。
许可(服务)依据
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63号)
(http://www.isc.org.cn/20020417/ca102648.htm)
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-现场勘察-填写登记表-验收-领导审批-发证
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
办理地址 南通市跃龙路38号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 13:30-17:30
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
表格下载 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表
联系电话 0513-85522465
投诉电话 0513-855052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