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:南通市物价局
申办材料:
1.申请核定、调整蒸汽供应价格的报告(3份);
2.企业经营、财务状况、成本、价格测算资料;
3.新增企业申报价格需持可行性论证报告、投资预算书、有权部门批准投产文件
许可(服务)依据:《江苏省定价目录》
办理程序:申请、受理、批复
收费标准及依据:免费
办理地址: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物价局窗口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(上午:8:30-12:00 下午:2:00-5:30)
承诺时限:8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:85518637
投诉电话:85512909、85594517
网址:www.ntwj.gov.cn
E-mail:ntwjj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