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: 南通市建设局
申报材料:
1.燃气设施改动申请书;
2.燃气设施改动的设计方案、总平面图。
许可(服务)依据:
1.国务院第412号令;
2.建设部62号令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;
办理程序:
1.申请单位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;
2.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;
3.现场勘验;
4.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 免费
办理地址: 南通市跃龙路38号
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3:30-17:30
承诺时限: 15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: 0513-85514839
投诉电话: 0513-85505234
网址: http://www.ntcin.gov.cn/ye/default.asp
E-mail: spzhui@yahoo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