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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收藏本指南
办理机构: 南通市建设局

申报材料:
  1.燃气设施改动申请书;
  2.燃气设施改动的设计方案、总平面图。

许可(服务)依据:
  1.国务院第412号令;
  2.建设部62号令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;

办理程序:
  1.申请单位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;
  2.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;
  3.现场勘验;
  4.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: 免费

办理地址: 南通市跃龙路38号

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3:30-17:30

承诺时限: 15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: 0513-85514839

投诉电话: 0513-85505234

网址: http://www.ntcin.gov.cn/ye/default.asp

E-mail: spzhui@yahoo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