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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邀请函电办理收藏本指南
办理机构: 南通市外办

办理程序:
  1、邀请外国人单位专办员填写“申请邀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”,并向其县(市)区外办或市主管部门征求意见。
  2、县(市)区外办或市主管部门同意后,邀请单位专办员向市外办提交申请材料(申请邀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、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、接待外国人活动计划),申办“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”。
  3、申请半年多次、一年多次、二至五年多次入境的需提供“外国人就业许可证”、“外国专家证”或相关文件证明。
  4、邀请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、前政要、外国新闻记者需提供有关县(市)区政府和市主管部门给南通市政府的请示。
  5、外办接案人员审核合格后打印“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”,有关负责人签发。
  6、邀请单位按规定缴纳函电与手续费,领取“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”。

办理地址: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

联系电话: 0513-85099252、85099250(传真)

网址: www.ntwqb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