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位置: 南通黄页 >> 南通市政机关 >> 司法局
您还可查看更多 南通市政机关 黄页信息
机构职能

  1、部门类别:市政府工作部门
  2、主要职责:
  (一)贯彻中央和省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,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  (二)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  (三)指导、管理、监督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,指导、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、基层法律服务所。
  (四)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“148”法律服务工作。
  (五)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
  (六)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管理和指导基层司法所。
  (七)协调和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,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  (八)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,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(新增)。
  (九)指导、组织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;管理和指导南通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(新增)。
  (十)归口管理南通市法学会、南通市律师协会、南通市公证员协会、南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、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。
  (十一)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;参与与司法行政有关的行政措施的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组织开展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的研究;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、应诉、行政处罚、国家赔偿工作;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和涉港、澳、台工作,开展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。
  (十二)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、财务工作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;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;负责承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、车辆等物资装备。
  (十三)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;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,按照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,考核、任免、奖惩干部;协助县(市)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;主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公证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。
  (十四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南通市司法局
电话: 83548200
传真: 83548238
地址: 江苏省南通市外环西路22号
更多 南通市政机关 黄页信息: